或要一些獨身者同盟

背景如此:不婚不同居不戀愛的二三十歲男女愈來愈多。沒有伴的原因也多,可能是不擅社交或吸引力不夠,也可能因為錢不多或不去努力,亦有可能對誰也看不上眼,或因為受不了要跟另一個人長期親密相處。為勢所迫也好,自我說服也好,結果是長時間獨身,甚至,終身獨身。

獨身身份還有一種特色,就是很少人因為獨身,而失去某些權益,或被社會壓制。因無伴侶而關心而迫婚的旁人總有一些,從前更多,但少有聽聞因為獨身而失去工作或遭人白眼甚麼的——未知是否獨身者少受歧視,或是因獨而避群,獨身者少有因獨身而集結,遑論共同為獨身者做些甚麼了。

我想,獨身者的共同處境,仍該可以叫他們集結在一起,為狀況相類的朋友做點事。獨身者的同盟不會只得一個,蓋終極的大一統從來不可能,而較大規模的一統亦難為,有幾個較大的已經難得,而數十數百,取向各異的小同盟該是更有可能,故說「或要一些」。各獨身者同盟的主要職志或不是先著力爭權,而是改變或改善獨身者的生活——那或慢慢的改變社會的規範和權力分布——,我想到的路向暫得兩樣。

一是為獨身者求伴。部分獨身者實不願獨身,但未有伴,獨身者組織可以「自己人組織」的身份辦求伴為目的的社交活動,在志願機構或商業介紹機構以外,給有意求伴的獨身者多一個求伴的選擇。或問這有否跟獨身者的身份相矛盾,我以為雖有衝突,但獨身不一定要貫徹始終,如不欲繼續獨身者,可以助對方一把,亦可證獨身身份的靈活;不幫也無不可,但若強使任何獨身者繼續獨身,罔顧他/她的意向,那確是僵化了。

二是身心的支援。對於有意在家庭外生活,又未能或未想獨立生活的獨身者,各獨身者同盟可協助他們組織共同的生活體,在共享部份生活資源和不失群體生活之外,仍保有獨身者的身份。李智良提出的都市公社構想,雖有重塑體制和重定權力的企圖,但亦可為構建獨身者共同生活體的參考。獨身者組織亦可連結可獨居或正獨居的獨身者,減少他們孤立無援下的危險——獨居者無照應的問題,該不限於獨居長者。而不論獨居與否,獨身者處於「成雙成對」為生活其中一種常態,獨身易引成自憐自傷開端的社會裡,有時須以一些獨身生活哲學以穩神安心。如粉雷雷的獨身論說,此時該當合用。

獨身者愈來愈多,如要減少獨身者因獨身而起的不安感,和因不安而生的種種言行,獨身者連結一起做點事情,應是一條可行的進路。

9 Responses to “或要一些獨身者同盟”

  1. 小奧 Says:

    套用中國大陸的流行語,這叫剩男剩女
    【 剩 男 剩 女 】沒 有 另 一 半 的 或 找 不 到 另 一 半 的 人 , 而 「 世 界 上 只 有 剩 飯 剩 菜 , 沒 有 剩 男 剩 女 」 這 句 話 是 說 人 都 怕 寂 寞 , 一 般 都 會 找 另 一 半 。

  2. Aster Says:

    少有聽聞因為獨身而失去工作或遭人白眼甚麼的>>

    唔係嘛? 連芊樺都給人用”老姑婆”以作嘲笑, 過三十又選擇獨身的女士所面對的社會壓力, 點會無?

    又, 獨身聯盟能讓參與者都可以抱有獨身精神地聯結嗎? 在實際層面上似乎很難做到..

  3. 肥力 Says:

    小奧:獨身者應否要老整天被「孤」呀「剩」呀的字眼纏著,或提醒自己的「問題」呢,那是我有興趣知道的。不過,我承認人都怕寂寞,但是否一定用一對一的方法解決?

    Aster:有時事不臨身唔知弊,打o個陣唔多省起過三未結婚女子o既社交壓力(「咦,未結婚呀你?」),抱歉則箇。不過,唔結婚,打工租屋搵o野做又好似問題不大。

    其實聯盟貪個名勁o的,叫「組織」都可以。而諗緊或問緊大家o既呢隻獨身者自助組織,可以變化多少少,幫人繼續獨身又得,幫人唔再獨身又得,係咪得o左,我唔同大家估。不過,幫人唔再獨身o既獨身者組織,self-erasion喎,唔知有冇得做?

    另,其實獨身者有冇諗到要為獨身自助互助,都係一個問題。

  4. Aster Says:

    行年廿三未有壓力, 但對種種污名化深有所感物傷其類啫~

    又, 純因遇過太多所謂的決定獨身人士, 大都不過是”不刻意解決獨身狀態如果有人撲埋黎當然食”的類型, 所以對於你說的自助又或互助, 怕都係以”幫人唔再獨身”較為有市場囉~~

  5. Fifi Says:

    說到權益
    單身者確實少了很多
    比方說公司福利…有很多項目就享用不到
    因為那是要結婚有小孩才能申請的
    美國甚至有HR專業人員集結起來
    要為單身上班族爭取權益

    以我來說
    雖然目前公司號稱福利好
    但是我也因為單身
    很多福利對我而言是白搭
    又做得好累
    看來以後找工作不用太在乎什麼公司福利
    反正~可用的太有限了
    我寧願每天能準時下班

  6. 小P Says:

    阿菲,我也是…^-^…

  7. 肥力 Says:

    Aster: 又再諗諗,結婚,或者結到個點o既婚,往往都變成能力指標:結得差又話你勉強,結唔到又話你無能,o的臉色真係唔好受。幸好冇人迫我結婚,但都估到有o的朋友冇咁好彩。

    至於第二段,(苦笑)又確然係有唔少呢類人,佢o地o既「獨身煩惱」,其中一樣怕係「冇人撲埋來點算好」。其實,可能好多人都係硬食少呻,搵人幫?香港人當中唔見得會多。但唔刻意到唔打算或唔去或冇可能「解決」o個班朋友,都可能要一o的安心之道,以免長期獨身又唔慣之下傷到自己。而呢個群體,會唔會愈來愈大?似乎會,特別係,愈來愈多人覺得可以只需要自己養自己,同埋唔想拍拖結婚之類。

    FiFi:員工福利、稅制甚麼的,都還是按家庭或人頭數訂的吧?而「照顧的人頭愈多,員工福利愈多」的想法,幾乎人人信服,單身上班族要爭取福利,怕要同時先重新解釋或推翻這想法。好奇的問,爭取單身only的新福利會包括些甚麼?

  8. 單身人士 Says:

    「照顧的人頭愈多,員工福利愈多」???

    福利開支也是人力成本的一部分吧。為何這方面的成本不是跟員工對企業的貢獻掛鉤。如果單身的僱員對企業的貢獻相等於那些「需要照顧較多人頭」的結了婚、並有小孩的同事,但收到的報酬卻較少,那是否對單身僱員的岐視。每逢暑假呀、大時大節呀,放假都是有家室的同事優先,那又是否對單身僱員的岐視。
    為何企業因為有家室僱員的福利開支較多、假期較多而較喜聘用單身人士,便會給人告「家庭崗位岐視」。那些所謂反岐法例,根本毫無公義可言。

  9. eric.spanner Says:

    單身人士:請恕遲覆。劃一酬報或不(完全)按貢獻給酬,仍是挺流行的給酬辦法,而我想,憑功給酬固給不少人公平的感覺,但給酬也是人事管理的一項,不易純以功勞來決定。有聞給酬也是為穩人心呀,行點義呀,或防貪呀之類。

    也就是說,除非大多數人都服膺功勞先於一切的說法,否則僱主(不但是企業了)給酬也得考慮其他因素。而單身者是否因此覺得被歧視,或真的被歧視了,我未及細思,只能想到企業的花紅制度好像是愈來愈傾向憑功發放而不再劃一,那或者是朝向以功給酬氣候的一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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