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物承擔
如果說交稅是社會承擔的一種,甚至是主要的一種,我不會反對;但如果把擴闊稅基擴展成普選的重要條件,那還是要討論一下的。
我們不妨問問:為甚麼選擇交稅?
香港繳交的稅款,差餉等,不論由稅務局、海關或差餉物業估價署開單催繳,都是收取現金。有可量度的現金,可容易轉換其他物資和服務的現金,有所謂簡單易明的現金,那每人的承擔也很容易看得到了。
但社會承擔的定義是否動輒以效率和成本決定了?我替社會做點服務,發兩篇安慰人心或刺激思考的帖子,甚至在街頭打「賣國賊」,都可以是對社會有所承擔!這些事是否不比交稅來得有承擔,或因為,它們難以量度,難以顯示我們在大市場的位置?
再說,權利並不見得往往要用義務換回來的。
(原載於香港網站Politicsevents板,回應gt君對普選條件的意見)